空军招飞报考条件
发布于 2013-10-26 已有 人阅读
自荐条件
凡有下列病史或体征者,不得报名:
①眼睛做过视力矫治手术者。
②有斜视者、夜盲者。
③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者,有梦游症者。
④乘车(船、飞机)恶心、呕吐者,本人有晕厥史者,经常耳鸣或耳内流脓者。
⑤牙齿脱落三个以上或明显咬颌不良者。
⑥有慢性胃肠病(经常胃痛、泛酸或腹泻)或七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者。
⑦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有骨折者。
自然条件
(一)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男性,年龄不超过19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生),具有空军招飞任务地域的正式户籍,身高在165-185厘米之间,体重在50公斤以上。
(二)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89年7月1日以后生)。
身体条件
(一)身高在165-185厘米之间,体重在50公斤以上,不能超过标准体重的20%。无纹身、刺字。
(二)平静血压不能超过138-100/88-60毫米汞柱,脉压差≥30毫米汞柱。
(三)无色盲、色弱,按空军招飞“C”字型视力表双眼裸视力在0.8以上。按“E”字型视力表不低于5.0
心理条件
(一)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
(二)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
(三)具备一定的领导决策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四)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军事飞行职业;历史清白,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的政治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文化条件
应届高考生:
年龄不超过19周岁,有所在省、市、自治区正式户口,具有所在学校正式学籍,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男生(语种限英语、俄语),本人自愿,家长支持。高中复读生不准参加报名。
高校、军校本科毕生:
军校本科毕业生和参加全国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本科大学生。男性,未婚,外语为英语和俄语。不超过24周岁,专业不限,毕业时能够获得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