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艺术联考时间及网上报名入口
发布于 2014-12-02 已有 人阅读
一、文化课考试报名时间、条件、手续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
全国统一招生考试2014年11月5日开始报名,11月23日截止。
(二)报名手续
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者须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参加高考报名。
⑴.户籍在我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中学负责组织,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集体报名。
⑵.往届生及其他考生到户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报名。
⑶.户籍在我省但就读在外省的应届考生,凭应届毕业证明信原件、外省地市级学业水平考试(或高中会考)管理机构提供的成绩证明材料和就读学校提供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到户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报名。相关材料原件装入考生纸介档案,复印件留存备查。
(三)艺术类考生考试报名办法
艺术类报名。2015年我省对省内普通高校美术类、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声乐表演专业、器乐表演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舞蹈学类(舞蹈编导专业、舞蹈表演专业)专业课实行省统考。艺术类考生参加高考报名,在省统考同类专业中可兼报其他专业,不可跨类兼报其他专业。
二、艺术联考时间、地点及科目分值
2015年黑龙江省美术类、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声乐表演专业、器乐表演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舞蹈学类(舞蹈编导专业、舞蹈表演专业)的专业课实行省级统考。省外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本科专业,可以承认我省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也可以在我省美术类省级统考合格考生中进行校考。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以承认我省统考成绩,也可自行组织专业课考试。凡我省省级统考涉及到的专业,省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和省内普通高校,必须承认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
除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外,其余报考院校专业课校考的考生无需参加我省其他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我省省级统考各科目考试标准及评分办法将于2014年11月25日以前对外公布。考生必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
(一)美术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美术类专业课考试科目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和速写(100分)三科,总分为300分。各科目采用图片的试题模式进行考试。
2.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2014年12月13日
08:00 - 10:30 素描
11:00 - 11:30 速写
13:30 - 16:30 色彩
考试地点:全省设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牡丹江市(包括鸡西市、七台河市)、佳木斯市(包括双鸭山市、鹤岗市)、绥化市、伊春市、黑河市、大兴安岭行署9个考区,每个考区下设若干个考点。省农垦总局及各农垦分局、省森工总局及各林管局系统的考生由我办统一安排到就近考点参加考试。考生按艺术准考证上标明的考点参加考试。
美术类省级统考合格者,于2015年1月5日后到县(市、区)招考办领取专业课省级统考合格证。
(二)舞蹈学类
1.舞蹈编导专业
考试科目及分值:形体与基本功测试(100分)、自备剧目表演(100分)和命题即兴编舞(100分)三科,总分为300分。
考试时间:2014年12月23日—30日
考试地点: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2.舞蹈表演专业
考试科目及分值:形体与基本功测试(100分)、自备剧目表演(100分)和舞蹈表演(100分)三科,总分为300分。
考试时间:2014年12月23日—30日
考试地点: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三)音乐学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音乐学类专业课总分为200分。其中:
声乐(美声、民族、通俗)表演专业:基本乐科60分(基本乐理30分、视唱15分、听音15分),声乐演唱按140分计入总分。
器乐(西洋管弦、民族管弦、键盘)表演专业:基本乐科60分(基本乐理30分、视唱15分、听音15分),器乐演奏按140分计入总分。
音乐学专业:基本乐科60分(基本乐理30分、视唱15分、听音15分),声乐演唱按70分计入总分,器乐演奏按70分计入总分。
2.计分方式和成绩合成公式
考试过程中,视唱按30分记录成绩,其他各科目均按100分记录成绩,最后按以下公式合成各专业课成绩(每科成绩折算后小数部分按四舍五入记分)。
(1)声乐(美声、民族、通俗)表演专业:
基本乐理(满分100分)×0.3=乐理最终成绩
视唱(满分30分)×0.5=视唱最终成绩
听音(满分100分)×0.15=听音最终成绩
声乐(满分100分)×1.4=声乐最终成绩
声乐表演成绩=乐理最终成绩+视唱最终成绩+听音最终成绩+声乐最终成绩
(2)器乐(西洋管弦、民族管弦、键盘)表演专业:
基本乐理(满分100分)×0.3=乐理最终成绩
视唱(满分30分)×0.5=视唱最终成绩
听音(满分100分)×0.15=听音最终成绩
器乐(满分100分)×1.4=器乐最终成绩
器乐表演成绩=乐理最终成绩+视唱最终成绩+听音最终成绩+器乐最终成绩
(3)音乐学专业:
基本乐理(满分100分)×0.3=乐理最终成绩
视唱(满分30分)×0.5=视唱最终成绩
听音(满分100分)×0.15=听音最终成绩
声乐(满分100分)×0.7=声乐最终成绩
器乐(满分100分)×0.7=器乐最终成绩
音乐学成绩=乐理最终成绩+视唱最终成绩+听音最终成绩+声乐最终成绩+器乐最终成绩
3.考试时间及地点
(1)基本乐理和听音考试时间:2014年12月13日
08:00—09:30 基本乐理
10:00—10:30 听 音
考试地点:同美术类考点设置
(2)视唱和专业课考试时间:2015年1月6日—16日
考试地点: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3)参加声乐和器乐考试的考生自备二首曲目,考试现场抽取一首背谱演唱或演奏。参加声乐考试的考生自备伴奏碟,参加器乐考试的考生自备乐器(钢琴除外)。
(四)戏剧与影视学类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考试科目及分值:朗读(100分)、演讲(100分)和影视分析(100分)三科,总分为300分。
(1) 影视分析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4年12月13日13:30-15:30
考试地点:同美术类考点设置
(2)朗读和演讲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5年1月18日—30日
考试地点: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考试科目及分值:朗读(100分)、演讲(100分)和主持(100分)三科,总分为300分。
考试时间:2015年1月18日—30日
考试地点: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三、艺术专业校考
考试时间:2015年2月24日—3月20日
1.根据教育部艺术类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以申请在我省组织专业课校考。凡我省省级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招生均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省级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校考。其余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如有特殊要求确需在我省组织校考的,须经我省招考办同意后在指定考点进行校考,并接受我省招考办的指导和监督。未取得我省美术类省级统考合格证的考生,无资格参加院校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校考。
2.省内院校校考必须经省招考办审定同意后,在省招考办统一指导监督下方可实施。其考试专业、科目、时间、地点及招生简章经省招考办批准后,由我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3.校考应由学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招生学校下设的二级学院(系)不得自行设点组织校考。
4.在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课校考的省外院校须填写一份《2015年省外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考试院校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于2014年12月20日前将本校在我省考试的拟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告知我办普通高校招生处,以便沟通协调你校在我省的具体考试时间及安排。我省艺术类专业课校考考试时间为2015年2月24日—3月20日。
5.考试结束后,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各有关高校应将考生校考成绩按《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见附件4)形成电子文件,于2015年4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上报我办,同时将纸介质合格考生名单签字盖章后报送我办备案。我办汇总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后集中向社会公示。
6.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校考,参加省外院校美术类专业课校考的考生必须持我省美术类统考合格证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