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招飞程序之审批录取

来源:http://www.ewt360.com       发布于 2009-10-29    已有  人阅读

  招收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飞行学员实行提前单独录取。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要提前给军区空军招飞部门提供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试卷、档案。录取分数线按空军要求划定。

  军区空军招飞部门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即对文化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以上(高等院校大学生取得学士学学位的考生),政治、身体、心理品质等方面都比较好的考生优先录取;对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心理品质检测等项均属合格边缘的考生,不予录取。以此制定招飞录取实施方案,报经空军统一集中审批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协同省(市)招生部门(或有关高等院校)办理录取手续,下发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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