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专业组”指的是某一高校对考生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的组合。其特点是,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招生院校,选考科目要求不同的专业不能设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招生,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以设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招生,也可以分别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内招生。考生的选考科目与拟报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相符时,才具有填报该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资格。
例:“A大学专业组4”选考科目要求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不限,包括通信工程等若干专业;“A大学专业组5”选考科目要求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化学,包括临床医学等若干专业。如考生拟报考A大学通信工程和临床医学两个专业,要分别填报“A大学专业组4”和“A大学专业组5”两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如果考生的选考科目组为“物理、化学、生物”,则可以同时报考专业组A和专业组B;如果考生的选考科目组合为“物理、生物、地理”,则只可以报考专业组A。考生按院校专业组投档后,符合条件的,可在该院校专业组内进行专业调剂。院校专业组的志愿填报方式,可以说是提高了考生志愿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