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型: 工科
  • 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
  • 国家重点学科:
  • 院士:
  • 博士点:
  • 硕士点:

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批次按照各省区考试院的文件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设计专业面向河北、天津招生,录取原则是考生的高考文化分合格,按照艺术设计省市联考的成绩从高到底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按照各省市考试院加分政策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为适应社会市场经济的需要,改变以往一次高考定终身的录取方式,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新生入学学习一年后成绩优良,参加校内转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根据个人志向可第二次选择专业。转专业的条件是:二年级的学生,第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在2.5及其以上者可申请转专业;理工类、文史类学生可根据自己意愿申请转入相应类别的专业;录取为委托、定向的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学生不能转专业。另外建筑学、城市规划、工业设计、外语类专业大一入学就可以申请转专业。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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