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型: 工科
- 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
- 国家重点学科:
- 院士:
- 博士点:
- 硕士点:
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
录取批次按照各省区考试院的文件执行 |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
艺术设计专业面向河北、天津招生,录取原则是考生的高考文化分合格,按照艺术设计省市联考的成绩从高到底择优录取。 |
加分政策 |
按照各省市考试院加分政策执行。 |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
为适应社会市场经济的需要,改变以往一次高考定终身的录取方式,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新生入学学习一年后成绩优良,参加校内转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根据个人志向可第二次选择专业。转专业的条件是:二年级的学生,第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在2.5及其以上者可申请转专业;理工类、文史类学生可根据自己意愿申请转入相应类别的专业;录取为委托、定向的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学生不能转专业。另外建筑学、城市规划、工业设计、外语类专业大一入学就可以申请转专业。 |
其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