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型: 工科
  • 隶属于:山东省教育厅
  • 国家重点学科:
  • 院士:7人
  • 博士点:
  • 硕士点:

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艺术类本科一批

艺术类专科批

本科二批

专科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我院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录取时按文、理科分别投档录取,艺术类不分文、理的省份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根据考生取得的各省艺术类专业测试的联考成绩,并参考高考文化课成绩及综合测评等,择优录取,如遇各生源省级招生办录取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加分政策
按照国家规定的高考加分政策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在录取专业方面,学校尽量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并根据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人数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新生入校后申请调整专业的,学校将根据实际受理,并可按上级有关规定作适当调整并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其它

  • [清空对比栏]
  •  
返回首页 联系客服 在线咨询 我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