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型: 工科
- 隶属于:山东省教育厅
- 国家重点学科:
- 院士:7人
- 博士点:
- 硕士点:
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
艺术类本科一批 艺术类专科批 本科二批 专科批 |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我院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录取时按文、理科分别投档录取,艺术类不分文、理的省份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根据考生取得的各省艺术类专业测试的联考成绩,并参考高考文化课成绩及综合测评等,择优录取,如遇各生源省级招生办录取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
加分政策 |
按照国家规定的高考加分政策执行。 |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
在录取专业方面,学校尽量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并根据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人数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新生入校后申请调整专业的,学校将根据实际受理,并可按上级有关规定作适当调整并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
其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