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型: 综合
- 隶属于: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 国家重点学科:
- 院士:
- 博士点:
- 硕士点:
录取规则
| 录取批次的安排 |
|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
| 加分政策 |
|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
|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
|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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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参加统一考试后,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按专业志愿先后,考试分数高低排序依次录取。 2、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或具有某些特长的考生,可按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3、在市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控制范围内,如我院招生计划未满,将通过市招生考试院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到学院二次填报志愿,学院将按有关规定,根据考生的报考人数及分数由高分到低分自主录取。 4、考生性别及语种限制。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两个专业只招收男生,同时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男女不限,语种不限。 5、录取结果通过邮寄录取通知书方式通知考生。对逾期不报到的考生,录取通知书随即失效,学院不办理由此所带来的其他相关事宜,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