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型: 综合
- 隶属于:四川省教育厅
- 国家重点学科:
- 院士:
- 博士点:
- 硕士点:
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2011年我校本科面向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批次一般在本科第二批。面向四川招收专科,录取批次为专科一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体类招生录取原则为:美术类、播音主持、影视表演、音乐表演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文理科统一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除外);编导类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类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社会体育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教育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艺术类招生的学前教育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照文化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教育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上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我校单独设置考点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同意的前提下,本科专业成绩采用我校的校考成绩,并按照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艺术类专科专业成绩采用省统考成绩,并按照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加分政策
各省招办认定的该加分的项目我校都认可。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