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型: 工科
  • 隶属于:湖北省教育厅
  • 国家重点学科:
  • 院士:
  • 博士点:
  • 硕士点:

录取规则

  一、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参照各省要求,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录取。

  2、各专业录取外语语种不受限制,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对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一视同仁。

  3、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

  4、无相关科目成绩和加试要求。艺术和体育类专业认可生源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

  5、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专业计划许可条件下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对按政策加分或降分进档的考生,以加分或降分后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我院在江苏省所有专科专业录取按所属科类的一般等级(必测科目4C1合格)要求执行,对文科类、理科类考生选测科目不作要求,并对进档后的排序规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

  7、录取期间,我院将对所有进档考生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征询考生就读意向,对放弃就读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依次补录其他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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