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型: 师范
- 隶属于:辽宁省教育厅
- 国家重点学科:
- 院士:
- 博士点:
- 硕士点:
录取规则
录取批次的安排 |
招生录取规则说明1.调档比例我校录取专业调档比例为:120%。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校录取新生身体健康情况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我校录取新生时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对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录取办法:考生文化课及专业课分均达到省招办规定最低控制分数,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美术类:装潢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课分+美术专业分7.省内体育教育(中学体育教育)、体育教育(民族传统体育方向)专业录取办法录取办法:考生文化课及体育专业成绩均达到省招办最低控制分数,然后根据考生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课分除以5加体育专业分 |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
加分政策 |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
其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