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型: 综合
- 隶属于: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 国家重点学科:
- 院士:
- 博士点:
- 硕士点:
收费标准
第七条 收费标准。
1.学费、住宿费按天津市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具体标准为:一般专业5000元/生·学年,特殊专业5500元/生·学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6-8人间800-1000元/生·学年。具体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发放的2017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2.为满足用人单位的需要,提高毕业生就业率,相关专业将利用学生在校期间开展专项技能和职业技能培训,成绩合格者取得国家相关资格证书,其费用按天津市物价局规定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