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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政法
  • 隶属于:辽宁省教育厅
  • 国家重点学科:
  • 院士:
  • 博士点:
  • 硕士点:

辽宁政法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辽宁政法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辽宁政法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辽宁政法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东陵区东陵东路82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行政执行(行政执法方向)、司法警务,学习年限为2年。其它专业为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24.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5.6349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69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78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373.1万元,图书12.54万册。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无外语语种限制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比例限制

  二、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专 业(方向) 名 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690104

  法律事务

  3

  法律事务(物流保障方向)

  3

  法律事务(航空港服务方向)

  3

  690101

  司法助理

  3

  690203

  行政执行(行政执法方向)

  2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590106

  计算机信息管理(司法方向)

  3

  690303

  安全防范技术管理(电子监控管理方向)

  3

  680108

  公共安全管理(安保策划方向)

  3

  680110

  防火管理(工程技术方向)

  3

  690102

  法律文秘

  3

  690103

  司法警务

  2

  650102

  社区管理与服务

  3

  社区管理与服务(保卫师方向)

  3

  620203

  会计(司法方向)

  3

  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

  3

  620304

  国际贸易实务(通关方向)

  3

  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贸代理方向)

  3

  660108

  商务英语(国际商务师方向)

  3

  660102

  应用英语(涉外警务方向)

  3

  应用英语(法律方向)

  3

  660109

  旅游英语

  3

  520605

  报关与国际货运

  3

  650108

  涉外事务管理

  3

  630302

  中药(中药材方向)

  3

  中药(中药生物技术方向)

  3

  530403

  药品经营与管理

  3

  610301

  食品加工技术

  3

  690105

  书记官(中文速录方向)

  3

  690201

  刑事执行

  3

  660112

  文秘(速录师方向)

  3

  670201

  表演艺术(空中乘务方向)

  3

  530401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3

  三、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政法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四、收、退费办法

  1、学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

  2、学费退费的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者提前完成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的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的学费。

  3、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学校执行辽宁省相关文件,为学生提供助学金;对申请贷款的学生执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贷学金的文件,为学生服务。

  4、学院奖学金每学年进行一次评选,最高金额为8000元,最低金额3000元。除此之外学院从行政收费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作为特困生基金300—1500元。

  五、招生录取原则

  1、调档比例:按120%投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录取办法:

  (1)在同批次录取时对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再录取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录满为止。

  (2)学校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3)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第一专业志愿和第二专业志愿级差为5分,第二专业志愿和第三专业志愿级差为5分,其他志愿为0分。

  六:艺术类专业说明:

  报考我院表演艺术专业如生源不足,承认其他院校同类专业的加试成绩和辽宁省统考的戏剧影视艺术类、广播电视艺术类、音乐舞蹈类、音乐类的加试成绩。高考录取期间,我院单独组织面试的生源不足时,我院可以凭以上所承认专业的艺术加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办法按省招办有关文件执行。

  (4)联系电话:024—86841511 024—88037003 024—86843322

  网址:www.lacpj.com:电子邮箱:lacpjzsblacpj.com:

  辽宁政法职业学院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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