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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工科
  • 隶属于:辽宁省教育厅
  • 国家重点学科:
  • 院士:
  • 博士点:
  • 硕士点:

2015年沈阳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2015年沈阳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2015年沈阳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工程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的本科专业,学习年限为3—6年;学制为2年的专升本专业,学习年限为2—3年;学制为3年的高职专科专业,学习年限为2—5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8.7万平方米,专任教师61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89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40亿元,图书62.6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沈阳工程学院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经学校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省招生计划。学校将按规定预留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生源不平衡等问题,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按规定使用。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只招英语考生的专业

  (1)二批本科录取专业(共1个):商务英语。

  (2)专科录取专业(共10个):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红河国际学院招生的各专业: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代码550301H)、电厂热能动力装置(专业代码550303H)、火电厂集控运行(专业代码550304H)、供用电技术(专业代码550306H)、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专业代码550308H)、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专业代码550309H)、风能与动力技术(专业代码550207H)、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专业代码580203H)、太阳能光热技术与应用(专业代码550214H)、旅游英语(专业代码660109H)。

  3、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4、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不限。(由于能源电力相关专业学生在就业过程中受企业工作性质限制,女生慎报。)

  三、专业设置说明

  1、本科专业设置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20106T

  能源经济

  四年

  经济学

  经济学

  020303

  保险学

  四年

  经济学

  经济学

  030101K

  法学

  四年

  法学

  法学

  030302

  社会工作

  四年

  法学

  法学

  050262

  商务英语

  四年

  文学

  文学

  070302

  应用化学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206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414T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503T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604T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703

  通信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801

  自动化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902

  软件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903

  网络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905

  物联网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四年

  工学

  工学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1304T

  能源化学工程

  四年

  工学

  工学

  082201

  核工程与核技术

  四年

  工学

  工学

  082303

  农业电气化

  四年

  工学

  工学

  120103

  工程管理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20104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20204

  财务管理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20209

  物业管理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20601

  物流管理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120701

  工业工程

  四年

  管理学

  管理学

  2、专科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550207H

  风能与动力技术(中加合作办学)

  三年

  550214H

  太阳能光热技术与应用(中加合作办学)

  三年

  550301H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中加合作办学)

  三年

  550303H

  电厂热能动力装置(中加合作办学)

  三年

  550304H

  火电厂集控运行(中加合作办学)

  三年

  550306H

  供用电技术(中加合作办学)

  三年

  550308H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中加合作办学)

  三年

  550309H

  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中加合作办学)

  三年

  580203H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中加合作办学)

  三年

  660109H

  旅游英语(中加合作办学)

  三年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工程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达到沈阳工程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1)本科专业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

  (元/生学年)

  1

  020106T

  能源经济

  4200

  2

  020303

  保险学

  4000

  3

  030101K

  法学

  4000

  4

  030302

  社会工作

  4000

  5

  050262

  商务英语

  4800

  6

  070302

  应用化学

  4200

  7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200

  8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4200

  9

  080206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4200

  10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4200

  11

  080414T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4200

  12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4200

  13

  080503T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4200

  14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500

  15

  080604T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4800

  16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4500

  17

  080703

  通信工程

  4500

  18

  080801

  自动化

  4500

  19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500

  20

  080902

  软件工程

  4800

  21

  080903

  网络工程

  4800

  22

  080905

  物联网工程

  4800

  23

  0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4800

  24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4200

  25

  081304T

  能源化学工程

  4200

  26

  082201

  核工程与核技术

  4200

  27

  082303

  农业电气化

  4200

  28

  120103

  工程管理

  4200

  29

  120104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4200

  30

  120204

  财务管理

  4000

  31

  120209

  物业管理

  4200

  32

  120601

  物流管理

  4000

  33

  120701

  工业工程

  4200

  (2)专科专业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

  (元/生学年)

  1

  550207H

  风能与动力技术

  (中加合作办学)

  22000

  2

  550214H

  太阳能光热技术与应用

  (中加合作办学)

  22000

  3

  550301H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中加合作办学)

  22000

  4

  550303H

  电厂热能动力装置

  (中加合作办学)

  22000

  5

  550304H

  火电厂集控运行

  (中加合作办学)

  22000

  6

  550306H

  供用电技术(中加合作办学)

  22000

  7

  550308H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

  (中加合作办学)

  22000

  8

  550309H

  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中加合作办学)

  22000

  9

  580203H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中加合作办学)

  22000

  10

  660109H

  旅游英语(中加合作办学)

  15000

  (3)住宿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收费,每生每学年600元/900元。

  2、学费的退费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等。学校综合奖学金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单项奖学金,奖励面达学生总数38%以上。

  红河国际学院单独设有留学奖学金。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孤儿学生可以申请减免学费、住宿费。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沈阳工程学院红河国际学院(以下简称红河国际学院)隶属于沈阳工程学院,由沈阳工程学院与加拿大红河学院联合创办,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辽政[2009]154号)、 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教外司综[2009]1219号,教外司办学[2013]575号),办学许可证号:GOV21CAA02DNR19980050O。

  该机构是不具有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实施高等职业技术专科学历教育,纳入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在本校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开设的专业为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火电厂集控运行、供用电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风能与动力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太阳能光热技术与应用、旅游英语10个专业,办学规模1100人。

  红河国际学院的学生在沈阳工程学院成功完成前两年的课程学习后,英语达到要求,有出国意向,并满足加拿大签证申请条件的学生,可自愿申请进入加拿大红河学院相关专业最后一年学习。无论出国与否,只要成功完成学业,达到毕业要求,都可获得两校的毕业文凭证书。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调档比例为本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一批本科(B段):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和能源与动力工程两专业在我省普通类一批本科批次(B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全国二批本科及高职专科:

  我校根据招生省(区、市)要求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原则的按照平行志愿录取。

  招生省(区、市)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原则的根据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选择志愿清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专升本:

  外语、计算机两科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录取资格线以上,按公共课与专业综合课之和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报考同专业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专业综合课总成绩、专业综合课理论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以上成绩均相同,则理科以计算机成绩高者优先,文科以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时,择优录取参考志愿考生。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有关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采用投档单库中投档成绩为基准成绩,基准成绩相同时,理科专业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文科专业外语成绩高者优先。考生专业志愿选择专业级差方式,即专业间分数级差为1、2志愿5分,2、3志愿3分,3、4志愿2分。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满专业,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组织进行全面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6.报考我校的考生可通过我校校园网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4-31975263

  传真:024-31975265

  网址:http://www.sie.edu.cn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sie.edu.cn

  电子信箱:zhaoshengsie.edu.cn

  沈阳工程学院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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