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型: 工科
- 隶属于:湖北省教育厅
- 国家重点学科:
- 院士:
- 博士点:
- 硕士点: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2015年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院全称、代码、校址、办学性质:
学院全称: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265, 湖北省招生代码:7280
学院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118号,邮编437100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二、学院基本情况:
我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综合性公办高职院校,创建于1965年,前身为华中农学院咸宁分院,1999年被省政府列为“全省首批试点高职院校”。
学院位于中国香城泉都——咸宁市,北距武汉40分钟城际铁路车程,京深高铁、京广铁路、京珠高速、杭瑞高速、107国道交汇于此,交通十分便捷。武汉城市圈首条城际铁路——武咸城际铁路终点站与学院隔河相望。学院占地面积1086亩,毗邻潜山国家森林公园,外有淦河环绕,内有友岚湖相伴,松茂竹盛,繁花序时,是求知治学的理想之地。
学院全日制在校生1.5万人;教职工120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28人,外籍教师3人,行业企业专家兼职教师200余人,双师型教师占80%以上。有省级教学团队2个,3名全国优秀教师、4名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20余名市级优秀中青年专家。
学院目前开设专业48个,涵盖理、工、经、管、教育和艺术等多个门类。专业面向市场需求,特色鲜明。有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特色专业2个,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计划项目2个,省级重点专业5个。学院多个专业综合实力排名全省乃至全国同类院校前列。
学院采用学分制教育模式,实行双主体人才培养,不断推进校企深度融合,提升学生的就业和创业能力。近年,学生在全国、全省技能大赛中有300多项获奖。毕业生就业率和用人单位满意率均达92%以上。
学院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20万册,教学用地面积1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总值8000万元,教学设备完善;学生宿舍内空调、热水、直饮水、网络等设施一应俱全。学院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建有国家级实训基地3个,省级实训基地6个,校内实训室119个,校外实训基地200多个。学院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和省级平安校园、依法治校示范校,为学生的成才立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参照各省要求,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录取。
2、各专业录取外语语种不受限制,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对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一视同仁。
3、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
4、普通批次录取无相关科目成绩和加试要求。我院参加艺术类和体育类批次录取时,考生需参加所在省级专业统考,并达到合格要求(或标准)。
5、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专业计划许可条件下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对按政策加分或降分进档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相同时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四、收费标准:
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学费标准为:艺术类、学前教育专业6500元/年,其他专业5000元/年;住宿费:学生公寓800-1200元/年(四人间公寓为12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