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型: 工科
- 隶属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国家重点学科:
- 院士:
- 博士点:
- 硕士点:
上海中华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中华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
上海市奉贤区大叶公路5225号
三、层次
□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美术成绩达考生所在省(区)、(市)的美术统考(联考)专科合格。文化成绩达艺术(专科)录取控制线,按投档考生的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龋
(2)其他专业:文化成绩达考生所在省(区)、(市)文、理科录取最低控制线,按投档考生文化成绩总分,文理分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龋
(3)专业确认:按考生所填报本院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填报专业计划录取满,愿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同科类计划未满的专业。
十、收费标准学费标准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3000元沪价费(2005)026号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费(2005)026号住宿费标准男生(六人间)每生每学年1800元,女生(四人间)每生每学年2200元沪价费(2005)026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中华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中华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文凭。
十二、联系电话总机:
021-57480000转1103,2321,2322传真021-57486576
招生直线:
021-57485013/57484727;15316709180/81/82/83
十三、投诉电话021-57485015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学校还设立奖、助学基金,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其他帮助。本院承诺,确保被本院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