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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工科
  • 隶属于:山西省教育厅
  • 国家重点学科:
  • 院士:
  • 博士点:
  • 硕士点:

太原工业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各项招生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太原工业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太原工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太原工业学院。学校代码:14101。办学性质:公办。注册办学地点:太原市迎新街北一巷2号。

       第四条   太原工业学院办学始于1954年,经过近60年的办学历程,现已发展成为以工为主,涵盖工、理、经、管、文、法六大学科门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的上级主管部门是山西省教育厅。

       第五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专科(中外合作办学,教育部批准文号:教外司综[2006]428号)。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六条  太原工业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全院的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入学与毕业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普通本专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我院为在校学生设有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第二十二条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太原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达到太原工业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太原工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太原工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若学生托福成绩达550分或雅思成绩达5.5分,还可获得加拿大北大西洋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太原工业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为:电话:0351-3568812,传真:0351-3566080,招生办E-mail:titzsb@163.com,太原工业学院网址:http://www.tit.edu.cn;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太原工业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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