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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工科
  • 隶属于:山东省教育厅
  • 国家重点学科:
  • 院士:5人
  • 博士点:
  • 硕士点:43个

山东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

一、报   名

(一)报名时间

 4月7日至9日,逾期不再办理。对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报名工作,各市可视具体情况提前进行。

(二)报名地点

考生常住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

(三)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须交验以下证件:

(1)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材料)。应届生由市教育局普(基)教科(处)核查认定,中学集体统一报名。

(2)户口簿、身份证或第二代临时身份证(现役军人须持军人证)。

(3)非应届生持单位或街道(村民委员会)报考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毕业学校及时间、所在单位意见等。

(4)同等学力报考者,应由市教育局普(基)教科(处)核查认定身份,并提交中学以上教育部门考核证明。

(5)符合照顾条件的特殊考生须携带相关的证明、证书等材料,到报名点办理审核验证、登记手续。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进行初审,合格者还须报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复审,初审和复审后的考生名单将分别由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其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

(6)在中国定居并具有报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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