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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类型: 工科
  • 隶属于:山东省教育厅
  • 国家重点学科:
  • 院士:7人
  • 博士点:
  • 硕士点:

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

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

 

    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是由青岛理工大学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院设施齐全,风景优美,占地1060亩,校舍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图书资料100多万册,电子图书24万种,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4亿元,拥有全国领先的校园云计算平台,实现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学院先后获得全国先进独立学院、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青岛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青岛市花园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院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6000多人,其中本科10281人,专科 6244 人,留学生133 人。拥有本科专业29个、专科专业21个,设土木工程系、建筑系、机电工程系、计算机工程系、艺术系、会计系、经贸系、外语系和国际交流中心,涵盖工、管、文、经、艺五大学科门类。现有教职工16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00余人,师资队伍中主讲教师90%以上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学院坚持以建设学生成才、家长信赖、政府放心、人民满意的高水平大学为目标,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引领,优化学科结构,强化综合培养,提升办学质量,成绩斐然。学院十年培养人才4万多人,毕业生以其定位准确、基础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等优势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毕业生就业率、本科考研率、专科升本率等办学指标一直居全省普通高校前列。

    学生享受国家、省政府和学院设立的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各类奖学金最高标准为8000元/生/年。另外,学生每人每年可申请8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还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学院执行国家普通高校统招计划,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录取新生,每年本专科招生计划4500多人,招生范围涉及全国28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铁骑山路79号   邮编:266106 

邮箱:qdzb13378@163.com    

电话:0532-86666668 86666717 8666671886666720  86666267  86666661

网址:www.qdc.edu.cn

2015HJ山东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 总计4090253341801105040387562501404560##20151525402083302060110607078
普通本科20171105285565303530304720622530652015152540203030203050303035
普通专科175912188154020
835102562203042





43

2060304033
艺术本科173110555
5
5558

5





5

5


5
艺术专科141100
5



5

8

8





5

5


5

录取原则

(1)学院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综合素质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末位同分的考生由我院择优录取;报考我院专科层次理工类(文理兼招)专业的文科考生,数学成绩需不低于60分,理工类考生不受此限制。

(2)在录取专业方面,学校尽量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并根据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人数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我院部分专业按大类进行录取,入校后或者大二时再由考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与特点自主确定专业。新生入校后申请调整专业的,学校将根据实际受理,并报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查备案后予以调整。

(3)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4)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

(5)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我院按照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根据考生取得的各省艺术类专业测试的统考成绩,并参考高考文化课成绩及综合测评等,择优录取。

(6)中外合作专业:财务会计类(中澳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原则区别于其他普通类专科专业,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单独录取,遇到生源不足时,计划余额可转入普通类专科计划使用。

(7)如遇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录取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报考提示:

 

1、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录取,学生入校后或大学二年级时可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自主选择专业,体现了更具人性化的管理,尊重了学生的专业选择,更利于学生的职业生涯发展。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原则上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新生入校后还可按有关规定申请调整专业。考生如有特殊要求,欢迎提前与我院招生办联系。

2、本科学费标准为:文史类专业126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13000元/生·年,艺术类15000元/生·年。专科学费标准为:文史类9000元/生·年,理工类9000元/生·年,艺术类10000元/生·年。中外合作专业15000元/生·年。住宿费1200元/生·年。

3、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本科)和环境艺术设计(专科)为艺术类专业,认可省级美术类统考成绩。

4、教学以英语为公共基础外语,除报考德语、法语、俄语专业外,不建议其他小语种的考生报考我院。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5、报考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专业的考生应有一定的美术基础,新生入校后要参加美术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自主选择相近专业。

6、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相应学分,考试合格,可获得由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具印的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对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将按规定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7、毕业生可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研究生等国家组织的各类招录考试,享受国家各项就业优惠政策,专科毕业生可按照上级政策参加专升本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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