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布高考服务电话及五项服务考生举措

来源:长春晚报       发布于 2011-06-02    已有  人阅读

5月31日,市招生办发布了今年服务高考考生的5项举措。具体如下:

  1.考生参加考试未带准考证,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带队教师负责确认,往届毕业生由各县(市)区招生办负责确认。进入考场时,由监考教师经过“三对照”后,可以参加本科考试,下科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

  考生准考证丢失,应及时到各县(市)区招生办补办,各县(市)区招生办设专人随时为考生办理。

  2.考生发生骨折、“出水痘”或身体残疾等特殊情况,考生在考前向所在地招生部门报告,市招生办将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开辟绿色通道或单独设立考场,帮助考生解决实际困难。

  3.各考点学校设立卫生室,为考生准备各种常用或急救药品,各考点还为考生准备了水盆、毛巾、窗帘等,努力为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

  4.考生入场前,如遇雷雨天气,各考点可先将考生有组织地带到体育馆、阶梯教室或走廊避雨。

  5.长春市招生办、各县(市)区招生办分别设置服务电话,考试期间,考生遇有困难或特殊需要,可以拨打服务电话。

  长春市招生办:89965250、89965260

  二道区招生办:84941728

  朝阳区招生办:85642221

  南关区招生办:88759395

  宽城区招生办:82798510

  绿园区招生办:87862586

  西新区招生办:85904437

  榆树市招生办:83647468

  农安县招生办:86878066

  德惠市招生办:87272645

  九台市招生办:82324130

  双阳区招生办:84242329

  (记者 肖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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