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http://www.ewt360.com 发布于 2008-09-20 已有 人阅读
本报讯(记者王晴)解放军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近日联合签署命令,发布实施《国防奖学金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从2008年9月1日起,将国防奖学金标准由每人每学年5000元调整至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