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1.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可申请此项贷款,额度最高为每生6000元/年;
2.国家助学金:2000元/人,名额由省教育厅分配;
3.困难生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