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型: 工科
  • 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 211工程 - 985工程
  • 国家重点学科:27个
  • 院士:14人
  • 博士点:63个
  • 硕士点:144个

奖励资助

奖学金设置

本科学生奖学金一览表

奖学金名称

最高奖励金额

金质奖章

最高荣誉奖

优秀奖学金

1000元

新生优秀奖学金

8000元

新生优秀奖学金

4000元

飞行试验奖学金

1000元

西飞奖学金

4000元

宝钢教育奖

10000元

CASC奖学金

5000元

海鹰奖学金

4000元

沈飞奖学金

1000元

海航高校奖学金

3000元

奇瑞21世纪东方之子奖学金

2100元

上飞奖学金

人均40元、20元

贵航奖学金

人均40元、20元

宏志奖学金

1000元

三星奖学金

5000元

索尼奖学金

4000元

花旗奖学金

5000元

曾宪梓奖学金

3600元

西门子奖学金

4000元

宝马奖学金

5000元

光华奖学金

1000元

台湾学生奖学金

4000元

港澳及华侨奖学金

4000元

Airbus奖学金

4000元

新加坡科技工程奖学金

5000元

铁姆肯奖学金

2000元

SMC奖学金

6000元

中航技奖学金

10000元

恩布拉科雪花奖学金

2000元

航天科技(CASIC)奖学金

10000元

惠普奖学金

4000元

霍尼韦尔奖学金

8000元

安美特奖学金

3000元

621奖学金

3000元

航材院奖(助)学金

3000元

九州奖学金

2000元

院长奖学金

1500元

助困基金

2000元

学长奖学金

1000元

四维动力奖学金

2000元

院长奖学金

1000元

航空航天教育科研奖学金

2000元

陆士嘉奖学金

1500元

何庆芝教授奖学金

1000元

力学攀登奖学金

1000元

章梓雄奖学金

1500元

sohu奖学金

3000元

计算机世界奖学金

2000元

钱昌照—沈性元奖学金

1600元

贵宝奖学金

3000元

董事会奖学金

3000元

乙真奖学金

1000元

杨为民奖学金

2500元

院长奖学金

1000元

河南平原光电奖学金

3000元

光电奖学金

3000元

创新科技奖学金

3000元

创新学习奖学金

3000元

创新工作奖学金

5000元

高等工程学院-斯伦贝谢奖学金

5000元

中法工程师学院--斯伦贝谢奖学金

4000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北航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系

 

  我校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非常关心,在学生处专门成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中心,负责落实对他们的资助工作。我校鼓励学生逆境成才,并向学生及家长郑重承诺:决不让一名考入北航的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目前,我校已建立、完善了“贷、奖、助、补、免”互为补充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人民日报》及其它多家新闻媒体都曾经报道了我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贷,即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分为学费贷款、生活费贷款和住宿费贷款,根据国家统一政策,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6000元/年/人,可以解决在校期间的所有学费和部分生活费、住宿费。国家对国家助学贷款给予信用方式申请及贴息50%的优惠,学生在毕业(包括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后四年内,按银行有关规定分期还款。所有经济困难学生都可以在学校的帮助下,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国家助贷款时,需要出具身份证、到学校后的学生证、《困难情况说明书》、《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奖,即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获得奖学金来缓解经济困难,另外也可以申请获得专业奖学金。我们鼓励经济困难学生努力学习,通过获取奖学金来减轻经济压力。我校还有专门针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宏志助学金”,奖励那些“贫而有志,穷且益坚”的经济困难学生。

  助,即资助性勤工俭学活动。学校利用假期时间,集中安排经济困难学生到宿舍楼、保卫处、校园中心、图书馆等单位参加资助性勤工俭学活动,鼓励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参加一定的劳动来获得资助。

  补,即一次性补助。学校可根据情况不定期为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一次性补助,例如在每年春节前对新入学的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路费补助,对家里遭受自然灾害的学生提供补助等。

  免,即减免学杂费。学校可根据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程度给予不同程度的减免学杂费。

  我校还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允许那些无法准备好学费的新生暂缓交纳学费手续。开学以后,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的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上述“贷、奖、助、补、免”等不同资助措施,确保每一位新生都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

  我校还积极向社会各界为经济困难学生争取资助,在校内大力倡导同学互助的风气,开展教职员工帮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活动,每年都有部分经济困难学生受到香港工商协会、中国爱心工程委员会等社会团体、个人及校内单位、教师的资助。

  为准确反映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报到时出具乡镇一级以上政府或民政部门盖章证明的“困难情况说明书”。

 


  • [清空对比栏]
  •  
返回首页 联系客服 在线咨询 我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