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艺术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

      发布于 2013-05-30    已有  人阅读

  一、培养目标及招生范围

  面向全国招生。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艺术创作、理论研究、表演、教学等专业艺术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考试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2、报考普通本、专科各专业的考生,应为普通高中、中等艺术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同等学力。

  3、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男生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女生要求160厘米以上。

  (二)报名材料

  1、报考普通本、专科的考生应持有所在省级招办颁发的2013年普通高考艺术类测试准考证及复印件(含报名序号、身份证号等信息)前来报考。

  2、考生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如兼报其它专业需再增加三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三)考试

  报考新疆艺术学院的各类考生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报考普通本、专科的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考。

  三、报考时间、地点

  四、(一)本科层次各专业考试科目

  二)本科层次各专业录取方法

  新疆艺术学院所有专业录取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新疆艺术学院相应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上。

  按照不同的专业类别,具体分为:

  1、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专业有:美术学(美术史论)、音乐学(音乐史论)、舞蹈学(舞蹈史论)、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摄影、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

  2、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专业有:音乐表演、音乐表演(现代音乐表演)、音乐学(木卡姆与麦西来甫研究)、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教育)、舞蹈编导、舞蹈学(群众舞蹈文化教育);

  3、按照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的总分(各占50%的权重比例)择优录取的专业有:音乐学(音乐教育)、美术学(美术教育)、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与科技、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

  (三)专科层次各专业考试科目

教学单位 专业代码 专业 考试内容 学制 授课语种 招生范围 备注
美术系 670104 艺术设计 1、色谱测试 2、素描 3、色彩 3年 汉语言 全国招生

  注:新疆民语言学生另预科一年

  五、学费

  普通本科:6000元/年

  普通专科:5500元/年

  民语言预科:4500元/年

  联系电话:(0991) 学院招办:2554104

  音乐系:2555723

  美术系:2552715

  舞蹈系:2551001

  影视戏剧系:2552657

  文化事业管理系:2560837

  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557813

  成教院:2552713

  注:1、考生如未能参加新疆艺术学院在当地组织的专业考试,可就近在其它考点参加新疆艺术学院艺术专业考试,成绩有效。

  2、专业考试成绩于4月15日后在我院网站公布,敬请查阅。

  学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 邮编:830049

  学院网址:www.xjart.edu.cn Email:xyzs2554104@sin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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